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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金川区委组织部 关于开展大学生村官“三访四员”工作的通知
 发布时间:2012-10-22    来源:区委组织部   
中共金川区委组织部
关于开展大学生村官“三访四员”工作的通知
 
两镇党委:
为充分调动大学生村官工作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,发挥大学生村官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,根据中组部、省委组织部有关规定,结合我区实际,决定在全区开展大学生村官“三访四员”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总体要求
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通过开展大学生村官“三访四员”工作,即:进村访问民情、访察民意、访查矛盾,做政策法规宣传员、村情民意调研员、群众矛盾调解员、群众事务代办员,切实转变大学生村官工作作风,促进大学生村官进村入户、履行职责、服务群众、夯实基础,努力提高自身工作能力,增进对人民群众的感情,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贡献力量。
二、工作内容
(一)访问民情,做政策法规宣传员。要经常性入户走访任职村种养大户、致富能人、老党员、老干部、贫困户、五保户、“两代表一委员”及其他需要走访的群众,积极开展政策宣讲、普法宣传,及时传达上级党委、政府的部署要求和会议精神,向群众解读政策、消除疑惑。
(二)访察民意,做村情民意调研员。要深入农户了解和掌握农民生产生活状况和农村热点、难点问题,与群众面对面地了解情况,心贴心地交流看法,倾听群众意见,了解群众意愿,反映群众诉求,及时掌握村民思想动态。
(三)访查矛盾,做群众矛盾调解员。要定期排查村内的矛盾纠纷情况,注意发现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问题,协助调解矛盾纠纷、处置突发事件,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。
(四)推行事务代办,做群众事务代办员。要坚持“民有所呼、我有所应,民有所难,我有所帮”的原则,义务为农民群众办理农村合作医疗费报销、政策性补助金代领代发、户籍、证件办理等公共事务。
(五)结合自身能力,选择开展其他工作。要结合自身所学知识和农村实际情况,按照“一人一特色”的要求,积极协助村“两委”理清发展思路、制订和实施发展规划,挖掘资源潜力,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,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;积极协调争取扶贫帮困、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资金,指导有致富能力的农民群众进行创业致富;积极创办专业合作组织为农民群众开展服务;结合村域经济实际,积极创业,创办经济实体和科技示范园,带动农民群众创业致富。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完善走访内容。村官每周至少入户走访一次,每周向镇党委报送一篇社情民意信息,并抄报区委组织部。在走访过程中,要做到“看、听、送、解、记、传”等六个方面:即看群众生产生活情况,听群众意见建议和问题反映,送农业信息和技术服务,解释政策法规、规划,记录走访情况及建议,传达群众反映的情况和党委、政府的答复意见。
(二)健全代办程序。村官每月至少为群众代办一件事务。在事务代办过程中,要严格按照受理群众委托申请、承办委托事务、回复代办结果的程序代办群众事务,能立即办结的,即收即办,不能立即办结的,要说明理由,告知办结时间,承诺在规定时限内从速办结。对因政策、法律法规规定或其他原因不能办理或不便代办的事务,应书面或口头向委托群众说明理由或告知原因。
(三)日志管理制度。大学生村官每周至少记一次周记,详细记录本周工作内容及工作感悟等情况。区委组织部统一印发《金川区大学生村官周记簿》,并将其填写情况列入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内容。大学生村官每人每月至少向区委组织部报送一篇工作小结,主要内容包括:工作计划、工作进度、工作成效、工作经验总结、工作体会等。
(四)开展经验交流。建立大学生村官例会制度,区委组织部每月召开一次例会,听取大学生村官工作汇报,交流工作经验。各镇党委每半月召开一次例会,听取工作汇报,交流讨论工作经验和体会,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。
(五)强化工作保障。镇、村党组织要为村官提供必要的工作、学习、生活、安全等保障,妥善解决实际困难。做好大学生村官特别是女学生的人身安全工作。村级党组织和村委会要认真培养大学生村官,压担子、交任务、严要求,在生活上多关心、多支持,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。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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